现将宿迁市法学会2025年度市级法学研究课题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立项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中国法学会“九代会”精神以及市委全会、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省法学会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并重,重点研究全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中需要解决的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问题,为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提供法学智慧支持。
二、课题类型及相关内容
1. 宿迁市法学会2025年度市级法学研究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
2. 申请人应从《课题指南》中选定题目开展研究,可以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文字做适当修改,但不能改变题目确定的主要研究方向。
三、申报条件
1. 课题申请人须为本市法学法律工作者、法学会会员。
2. 课题申请人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 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一个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
4. 课题申报须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书,《申请书》请从宿迁长安网下载,课题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中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5. 申请人所在单位积极支持,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四、申报注意事项
1. 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立项。立项结果将在宿迁长安网、宿迁政法公众号公布。
2. 课题研究周期为6个月,2025年11月市法学会对课题统一组织结项。
3.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立法建议稿、专著、论文,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成果申报。不得以论文集申报。
4. 课题结项标准为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获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在法治实践中应用,或在省级以上论坛、年会上获奖。
5. 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鉴定验收合格后予以结项,结项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五、申报要求
1. 申请人应遵守《宿迁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2.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申报不实的,不予立项或撤销立项。
3.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请申请人将《宿迁市法学会202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寄送宿迁市法学会秘书处,邮寄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千岛湖路9号,宿迁市委政法委法学会秘书处,邮政编码:223800。电子版请发至市法学会邮箱:sqsfxh84357200@163.com,并注明“姓名+课题名称”。
市法学会联系人:蔡军,联系电话:15651520419。
附件:
1. 宿迁市法学会2025年度市级法学研究课题指南
2.宿迁市法学会202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