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帮助我们解决开立账户的难题,作为被执行人,我们一定积极配合剩余案件的执行工作。”宿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表感谢地说。
4月19日,宿豫法院执行法官收到一份被执行企业的申请书。该企业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银行不能开设基本账户,无法实现资金的流通及正常经营。
接到申请后,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召开会办会,对该企业是否符合相关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核,该企业一直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且大部分案件已经得到有效化解,所剩余案件在企业正常运转后,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因此,可与金融部门协调,帮助企业解决资金流通、增信、脱困的难题。
4月20日,执行法官按照执行联动文件规定精神,当即走访银行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对该公司案件执行情况和发展前景向该银行进行通报,请该银行按照工作流程为其开设账户,帮助解决了企业脱困难题,同时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宿豫法院持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动出台《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明确27家单位参与联动协作,构建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有力推动了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期,宿豫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省高院部署要求,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以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市场主体出清“助企”行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惠企”行动、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行动为支撑),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托执行联动机制,做好治理修复失信企业工作,促进社会诚信进步,推动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总体水平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