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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徐井超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发布时间: 2020-09-07   访问量:0   保护视力色:

近日,宿城区人民法院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对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被告人徐井超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以来,被告人徐井超陆续网罗被告人江华、史沭恒、徐运波、刘化松等一批社会闲散、刑满释放人员出入赌场。2013年10月,徐井超准备改造抵账得来的服装厂用于经营“海洋之星”洗浴中心及宾馆,安排江华带人殴打致伤服装厂原租户胡明旺并强制其搬离,标志着以徐井超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2014年初,“海洋之星”装修完毕对外试营业后,成为徐井超等人开设赌场的固定地点。徐井超带领组织成员大肆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共计85起,攫取经济利益637万余元,并通过行贿等手段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非法保护,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纵容违法犯罪活动,逃避查禁,称霸一方,对沭阳县域范围内赌场非法行业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井超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危险驾驶罪,依法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余2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者罚金。被告人徐井超等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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