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苏宿园区公安分局园区派出所党支部先后获得“最强支部 最红警队”,苏宿园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一年来,园区派出所始终牢记公安姓党,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深化“两队一室”警务机制改革有机结合,用忠诚和爱民打造新时代“枫桥名片”,用担当和奉献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以良好的治安环境服务企业振兴、助推经济发展。
激励“内生力”,推动党建与学习深度融合
园区派出所党支部之前将党小组建在值班组上,党小组学习活动经常因为值班出警办案出现“鼓齐锣不齐”的问题,同时存在党小组“小拳头”的优势作用发挥不充分的短板。为切实解决这个问题,园区派出所坚持内部挖潜,架构重塑,把党小组建在“两队一室”上,做强基层作战单元。“每周二下班后,党员们就前往党建室进行集体学习。”苏宿园区公安分局园区派出所派出所所长表示。园区派出所注重强化理论武装,通过所务会、党小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形式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开展政治学习,引导每一位民警辅警主动学、积极学。
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警、政治学习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常态化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完善纪律标尺,强化制度约束,使党员的行为边界更加清晰明确。紧紧抓住“三会一课”、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活动为契机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同步深入研究交流,不定期组织党员到教育基地学习,让党内政治生活实起来、严起来、强起来,进一步完善“学习、补课、验收”全流程教育闭环,主动学习已成为民警行动自觉。始终坚持纪律作风抓常抓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从日常工作入手,从细节管理开始,让纪律和规矩成为行为的准则和尺子,促使民辅警良好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始终坚持召开警示教育学习,深刻领会“六项纪律”学习要领,让条例内容入脑入心,结合工作,常态化开展公安部严禁违规宴请饮酒“六项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学习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释法。
激发“影响力”,推动党建与队建共同提升
坚持“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将“党员先锋”岗做“强”,让党员唱主角、挑大梁,在岗位实践中率先垂范、担当作为。常态开展谈心谈话,民辅警敢于敞开心扉,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与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并积极发挥党员民辅警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从细微处入手,从规范民辅警一言一行等细节抓起,加大规范内务管理力度,抓好所容所貌、队容队貌的整治。近年来,队伍无违纪违法问题,未发生因工作失误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事件和涉警负面舆情。坚持逢旗必夺、逢一必争,在工作中注重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宣传典型,使支部党员民警学有榜样、超有目标,引导民辅警以一流工作业绩、过硬职业本领做典型、争模范,民辅警受各级表彰奖励10人次。同时,园区派出所党支部以民辅警的关心关爱、所需所盼为要点,升级改造派出所接处警大厅和户籍大厅,建成苏州街警务工作站和3个标准化警务室,有效凝聚了警心、鼓舞了士气,干事创业热情持续高涨。
激活“原动力”推动党建与业务相互促进
工作推进到哪里,党支部战斗堡垒就建在哪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苏宿园区公安分局园区派出所坚持以“学经验、创枫桥”活动为载体,组织社区民警深入辖区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法律知识宣传,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建设。2024年6月,一女子因感情纠纷想要轻生,实发地点并不在园区派出所辖区,考虑到女子之前曾经在本辖区报过警,对事情来龙去脉较为了解,园区派出所民警主动联系涉事辖区派出所给予帮助。在警方的劝说下,女子放弃了轻生的念头。“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凡是要往前看,你还有家人、亲人在关心你、爱护你……”待女子情绪稳定后,根据“3+N”矛盾纠纷多远化解机制,在社区、涉事单位、所在企业等部门的配合下,帮助轻生女子走出情感阴霾。后来,女子还特意打来电话表示以后再也不做这些愚蠢的事情了。
园区派出所党支部坚持党建破题的思路,党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及时破解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助推各项业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5警+14辅”下沉社区与网格相融模式,创新“党小组+最小作战单元”模式,推出“一治安中心两队一室”警务机制,建立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所辖案件打击率提升59%,园区连续2年实现矛盾纠纷个人极端案事件零发案、零涉访,最大限度消除社会治安隐患。为提升群众服务效能,在主动警务上下功夫,坚持“警力跟着服务走”,扎实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全年民辅警走访群众1.8万人次、走访企业80余次,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35个,收集企业需求清单23条,为企业办理实事15件。在户政窗口方面,积极推行身份证照片“满意拍”、户政业务“透明办”、服务水平“当面评”,全年办理户政业务5000余件,群众满意度100%。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摸排涉企矛盾纠纷,从速从快侦破涉企案件,依法打击处理3人,为辖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