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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单位,各课题主持人: 根据《宿迁市法学会市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宿迁市法学会2023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公告》安排,现就做好2023年度市级法学研究课题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课题成果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前。 二、申请结项需要提交的材料 1.《宿迁市法学会2023年度法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项鉴定报告书》电子版; 2.课题最终成果电子版。因课题结项标准为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研究成果获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在法治实践应用,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 3.请选取成果中最具有决策咨询性的部分,提供1500字左右《成果要报》,侧重对策建议,不需要对整个课题成果进行凝练。 以上无须提供纸质材料,请将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sqsfxh001@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标明“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 三、相关要求 1.请各课题组主持人统筹安排好课题结项申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申报材料,逾期市法学会不再受理结项申请。 2.《立项课题结项鉴定报告书》电子版请到宿迁长安网公告公示栏下载。 3.课题成果鉴定等级为合格以上的,由市法学会颁发《市级法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按照规定拨付课题研究经费,鉴定结果在宿迁政法公众号、宿迁长安网公布。 4.请一并将课题主持人单位的开户银行信息,包括户名、机构代码证号、银行账号、银行名称、地址电话等发送至市法学会秘书处。 市法学会联系人:蔡军,电话:84357200,传真:84357094。 附件:《宿迁市法学会2023年度法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项鉴定报告书》样式 宿迁市法学会 2023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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