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下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宿迁市委政法委“全国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版权所有:宿迁市政法委 苏ICP备08010541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020208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