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全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业务能力水平,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拟于近期召开第三方机构培训,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已备案和拟申请备案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在宿迁市辖区范围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等无法独立承担民责任的机构可参与培训,但不作入库管理),业务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业人员有风险评估相关工作经验。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3名以上人员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从业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不得在其他机构兼职。
(四)具备健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五)符合第三方机构备案的其他条件。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料准备
1.《宿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报备表》(附件1)。
2. 机构概况。机构简介、业务范围(需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公场所(需有房产证、租赁协议、场所照片)、单位资质、法人情况等。
3. 人员情况。业务负责人单位任职、身份证、专业学历证书、培训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复印件或证明文件;评估人员身份证、专业学历证书、培训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
4. 管理制度。业务管理、质量控制、人员培训、档案管理、保密规定等管理制度。
5. 业务开展计划。相关从业情况。
6. 信用证明等其他情况。
以上需按顺序分章节整理,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宿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报备表》须加盖第三方公章和住所地党委政法委公章。
四、培训报名
请各第三方机构填写《报名回执》(附件2,每个机构不少于三人),同时要提供“第三部分”资料,回执及资料请于5月27日前报送或邮寄至宿迁市委政法委107室(宿迁市千岛湖路9号),超过期限不予受理。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资料备案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84357095。
附件:
1.宿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报备表
2.报名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