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现就宿迁市宿城区蔡集镇、宿迁市宿豫区王官集镇地域范围内的司法案件管辖确定如下:
一、宿迁市宿城区蔡集镇、由宿迁市宿城区托管的宿迁市宿豫区王官集镇范围内发生的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执行等案件,一律由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司法管辖权。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不再对上述案件行使司法管辖权。
二、宿迁市宿城区蔡集镇、由宿迁市宿城区托管的宿迁市宿豫区王官集镇范围内的已结民商事、刑事案件,如上诉后二审发回重审、指令审理、指令立案受理,或当事人申请再审、需要指令再审,以及经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权需要提起再审的,由作出原裁判的人民法院办理。
特此公告。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8月30日